“双保险”给来访群众送去定心丸
河南开封:“一单式”工作法带来信访工作新气象
高传伟 孟红梅 刘红梅
“‘一单式’工作法规范了信访秩序、减少了群众诉累、压实了基层责任、提升了司法水平、增强了社会公信。”近日,福建、广西等地的12名全国人大代表在最高检的组织下,视察河南省开封市检察机关化解信访案件“一单式”工作法开展情况。在参观开封市检察院控申大厅,听取该院检察长杨中立“一单式”工作法介绍后,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政协原副主席李川反馈了上述视察意见。
自2014年推行“一单式”工作法以来,开封市检察机关成功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80余起;2015年涉检赴省进京访同比下降53%,初信、初访、重访化解率分别达到91%、93% 和82%。
诉求代理:复杂问题“一单化”
“简单地说,‘一单式’工作法就是通过签订诉求代理单等形式,压实基层责任,促使信访人依法逐级信访的工作方法。”杨中立介绍,该工作法主要流程包括写单、研单、代理、处单、存单五个环节。
首先是写单,由信访人和基层院接访人填写依法逐级信访诉求代理单,并签名确认。承办人员将该单报告主管领导,判断案件管辖、风险等级情况,对信访人诉求进行分析研判。随后,本着自愿原则,信访人在检察机关确定的范围内自主选择信访代理员,或由检察机关为其推荐信访代理员,由信访代理员帮助信访人协调办理信访事项,及时反馈办理情况。然后是处单,控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将案件流转到相关责任部门,确定承办人和包案领导,依法规范办理信访事项,提出明确处理意见。案件办结后,控申部门与案件办理部门共同答复信访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最后是存单,基层检察院在信访事项办结后三日内,将诉求代理单及案件相关材料汇总整理,上报开封市检察院存档备查。
“这五个环节全部集中体现在诉求代理单上,案件来源、谁办的案件、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一目了然。”开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曹阳告诉记者,诉求代理单的设计印制,吸纳了近年来检察机关推广的双向承诺、逐级信访、三级终结、首办责任制等信访处访经验。此外,诉求代理单还附有县(区)、市、省三级检察机关调查复查、复核意见表,为信访人提供明确的法律救济途径和案件终结程序。
引进第三方:双向锁定责任
2015年1月,尉氏县董某的妻子、父亲等10余人到尉氏县检察院信访,反映王某等人串通制造假证冤枉董某。尉氏县检察院按照“一单式”工作法受理该案后,指定本院公诉科原副科长宫宝针为信访代理员。她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亲自审查卷宗,参与案件研讨,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协助侦监部门办案,并及时将案件进展情况反馈给信访人。最终办案部门排除了董某的犯罪嫌疑,依法作出不捕决定,并监督指导公安机关进一步查清了王某等人诬告陷害、帮助伪造证据的犯罪事实,避免了错案发生。
“信访代理员不是案件承办人,没有信访压力和各种案件因素的羁绊,能够客观公正地听取信访人的诉求,为信访人服务。”开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邱爱玲介绍,信访代理员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政法干部中选聘,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群众工作能力。截至目前,开封市两级检察院已选聘信访代理员40余名。信访代理员从熟悉案情、提出意见、引导进入法律程序,到参与协调、解决问题、反馈结果,全程为信访群众提供帮助。
引进第三方介入信访案件的处理,主动以“代理单”的形式“锁定”了自身信访责任,以“双保险”的形式给群众送去“定心丸”。2014年,开封检察机关群众满意度全省检察系统排名由上年的第16名上升到第8名,2015年又上升到第6名。今年,该院被河南省检察院确定为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试点单位。
处处留痕:司法办案的“质检单”
“‘一单式’工作法,表面上看是一张单子一套程序,实际上是处处留痕,环环相扣,是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质检单’。”开封市检察院控申处处长许鸣霄介绍,该院把“一单式”工作法与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紧密结合起来。一方面专门成立集中处理涉检信访案件督查小组,采取听汇报、约谈信访人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对信访人反映的情况进行分析,实行归口管理,核查案件重要细节,及时撰写分析报告提交有关领导决策。一方面充分发挥控申部门反向审视作用,将定期分析、专项分析与案件讲评、类案监督相结合,堵塞漏洞改进工作,把不规范问题解决在内部,从源头上提高司法办案质量。
两年来,开封市检察院注意从涉检信访、案件评查中发现办案存在的问题,逐案分析讲评。对于严重瑕疵案件重新调查核实18起,查实并处理14起,4起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其中重新审查的王某等3人贪污案,抗诉后均由缓刑改判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开封市检察院、兰考县检察院分别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杞县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2015年,开封市检察院接访量同比下降46%,省检察院交办信访案件同比下降60%。
此外,开封市检察院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多次缠访、化解不力的案件,明确基层院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市院分管领导为包案领导,共同做好案件的办理和息诉化解工作。开封市检察院每季度通报基层院信访处理情况,发现基层院不负责任、推脱上交矛盾的,责成基层院检察长到市院说明情况、提出批评、限期纠正。截至目前,开封市检察院下发通报8期,2名基层院检察长到市院说明情况,2名基层院包案领导和4名承办人受到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