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眼里有了泪花
刘红梅
8月31日上午,河南省开封市检察院的门岗保安接待了一对父子。父亲微笑不语,以目光示意少年。少年中等个子,皮肤白净,人看起来斯文秀气。他手里擎着鲜红的锦旗,小声对门卫说要把锦旗亲手送给该院副检察长邱爱玲和监所检察处副处长张喜萍,当面谢谢这两位检察官阿姨。
少年是谁?为什么要送给两位女检察官锦旗?
接到电话,邱爱玲和张喜萍均放下手头工作,匆忙走出办公大楼。张喜萍快步近前从少年手里接过锦旗,邱爱玲亲切地对少年说:“孩子记住,冲动是魔鬼,今后,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要理智处理,千万不可意气用事。”少年眼中此时满是泪水,他含泪点着头答道:“阿姨您放心,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学习的,争取考上名牌大学。”
送锦旗的少年姓王,只有16岁,是开封市某中学在校学生。2月17日,因为琐事,王小军一时冲动,持折叠刀将同校学生陈林扎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4月15日王小军在家人的陪同下投案,同年4月28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后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并羁押于开封市看守所。
开封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的张喜萍在履行监管监督职责时,了解到王小军的情况,她和主管领导邱爱玲副检察长深入监区多次与小军谈心交流,耐心细致地向他宣讲法律政策。女检察官的温和亲切终于融化了少年心内的坚冰,他向检察官袒露了自己的心事。他说他很后悔扎伤了同学,并说自己这辈子完了,因为扎伤同学,被关进了监狱,很多美好的理想都要破灭了。
得知少年有这个心结,邱爱玲指派张喜萍和同事专程驱车赶到少年所在的学校,详细了解王小军在校的一贯表现,又到法院调阅了小军的故意伤害卷宗材料,并和他们聘请的法律援助律师交换意见,适时与被害人一方进行民事调解。最后,经过认真核实认定,王小军在校学习成绩较好,无劣迹,在案发后及时将被害人送医院抢救,并有投案情节,家庭具有帮扶帮教能力。
根据法律法规,结合王小军的犯罪前因、犯罪情节、犯罪性质、犯罪后果,开封市检察院两次向顺河回族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王小军变更强制措施,并在对其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
做这些工作并非一帆风顺,有一次协调此案过程中又遇瓶颈,邱爱玲把监所处长缪秋烨叫到办公室,她说:“遇到困难是意料中的,你们不要怕麻烦,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这个孩子判了实刑进了监狱一辈子也就毁了。挽救一个孩子,等于挽救一个家庭,是值得的。”于是,监所干警一次又一次耐心地与法院有关人员沟通协调,并积极协助案件承办法官做好被害人工作,最终王小军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8月28日,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法院经开庭审理,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王小军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文中未成年人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