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开封市检察院公诉处女检察官群体
她们同男干警一样挺立在法律监督第一线,保卫着人民的利益,呵护着弱者的安全;她们常年埋头在案卷之中、奔走在看押场所,昂首在公诉席上;她们视国徽的尊严如生命,严格执法,不畏强权,廉洁自律。开封市检察院公诉处女检察官群体在连续6年获得“巾帼文明岗”称号之后,“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再次受到中共开封市委的表彰。
2009年公诉处女检察官群体受命承担了数起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的重特大案件,她们不畏困难,勇挑重担,敢打硬仗的作风再次赢得全院干警的称赞。
葛振平等1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涉案人员众多,案件复杂,性质恶劣,社会影响重大。开封市院公诉处承办本起案件的女检察官张喜萍同志多次寻访当事人,听取案件被害人意见,认真提审被告人,在出庭公诉时,思路清晰有条不紊,辩论有理有据。经公开审理,葛振平等18名被告人以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六个罪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十一年等刑罚。此案的办理,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刘付成等28人贩卖、运输毒品案,是开封市近年来发生的最大的涉毒案件。该案涉案人数多,而且其中十几人是患有艾滋病的特殊犯罪嫌疑人,此案在案发当地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危害。案件承办人女检察官王娜丽同志接到案件后,不辞辛苦,不怕危险,加班加点,审阅卷宗20余册,对证据严查细审,对相关罪名进行深入研究甄别,并冒着严寒先后数次下县提审犯罪嫌疑人,以高效率、高质量对刘付成等被告人提起公诉,严厉打击了涉毒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稳定。
王国华受贿案,是一起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案情复杂,且涉及相对陌生的金融知识。案件受理后,承办本案的女检察官朱亚丽同志和另一名案件承办人牺牲宝贵的休息时间,全身心投入到案件的办理中,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规定,查阅各种相关的资料,并详细咨询刑法专家,最终将“干股”这种新型受贿方式予以认定。2009年11月19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予以认定。2009年11月25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国华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凭着坚持不懈的毅力、娴熟运用法律的能力和雄辩的睿智, 2009年,她们共办理一审刑事案件77件225人,起诉75件195人,办理抗诉案件25件,办理批转交办案件26件,息访息诉7件,指导基层院办理复杂案件20余件,召开案件分析会120余次。对2008年一审刑事生效判决案件2087件逐案进行了审查,对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申诉13起案件、对涉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2299起案件进行了逐案审查。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案件203件次,并分批次进行了整改,有力的保障了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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