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王振殿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2009年2月份的一天,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检察院门口出现了感人的一幕。一群年龄都在古稀之年的老人们相互搀扶着,一大早就来到检察院门前,带着锦旗和感谢信并请来盘鼓队一路敲锣打鼓对民行科检察官王振殿同志表示感谢,面对采访记者的镜头,白发苍苍的王希舜老人更是哽咽地说不出话。
事情还得从5年前说起,开封激光电子仪器厂职工乔明才等31名退休工人因其单位欠发养老金申请仲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乔明才等人不服提起诉讼,经两审判决又均败诉。为了讨回自己的养老金,他们抱着一线希望,向鼓楼区检察院民行科提出申诉。王振殿同志接到这个案件后,首先依法进行了大量的艰苦细致的调查,查清了案件的事实,认为单位欠发职工养老金属实,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且原审程序违法已直接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确为错判,依法应当提请抗诉。然而,两级院在集体讨论这一案件时,均出现了重大意见分岐。对此,王振殿坚持抗诉意见。他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复阐明自己的
抗诉理由,并摆出据以抗诉的新证据和法律条文,有关部门终于同意了他的意见。此案经省检察院抗诉,开封市中级法院发回重审。但是,法院在重审中,却又坚持提出该案不属民事案件,要驳回起诉,让工人按行政案件重新起诉。当时正值盛夏,他不顾个人身患腰肌劳损,顶着炎炎烈日,上楼时只能用手支撑着疼痛的腰艰难的行走。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大量工作和积极协调,最终调解结案。此案历经5年零10个月,31名退休工人们终于拿到了自己的11年的养老金。
王振殿同志是鼓楼区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具有40年党龄的共产党员,他从事司法工作26年以来,始终保持着秉公执法的工作原则,任劳任怨的工作态度,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他不图名利,不畏权势,团结干警,高起点工作。他个人先后5次立功,14次获省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面对荣誉他始终谦虚谨慎,一如既往;他曾屡受挫折,但始终正直向上,服务民众;他身患两大重症,但始终坚强乐观,笑对人生。工作成绩是他的快乐,能为百姓多办一件实事是他的幸福。工作上,他高起点高要求,人称“工作狂”;生活上,他不攀富,不贪占,清贫为安,低调做人。院里进行民意测验,他的人气都在前几位。他的同事和属下一个个走上了领导岗位,他却照样心安理得的当他的“大头兵”。“让事实和历史证明自己”是他的人生格言,“任何时候咱都得立得正站得直”是他的处世准则,在他身上充分体现了一位人民检察官的高风亮节。
一、为民做主 敢为百姓呼
1994年,鼓楼区检察院设立民事行政检察科,王振殿任科长。民行检察工作接触人民群众较多,是检察机关一个重要的社会窗口。工作中,他对当事人不分贵贱高低,一律一视同仁;从让座倒茶做起,认真听诉,耐心讲法;对老弱病残来访者坚持下楼接待,登门办案;对符合受案条件的一律当场受理,不让当事人跑第二趟;对不符合受案条件的,则为其指明解决问题的路子,让当事人告状有门;公开办案程序,把证据摆给当事人看,把法律讲给当事人听,让群众“心里有杆称”;案件的是非曲直由法定,不搞个人意志,不凭人情关系。对此,当事人和周围百姓纷纷传扬,连一些外辖区的当事人也一度接连来鼓楼区检察院申诉,有的甚至长跪不起,坚持要王振殿为其“申冤”。
在王振殿同志任科长的十年间,面对鼓楼区检察院民行工作起步较晚、立法滞后、阻力大、困难多的情况下,他率全科以民行宣传开路,从协调调卷开始,艰苦创业,狠抓办案,不断强化监督力度,不断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办案发挥职能实现监督,通过办案闯出路子打出声威,在全市率先实行民行申诉律师代理制度,提出了“民行工作两手抓,一手抓抗诉,一手抓息诉,安民心,促稳定”的总体工作思路,使民行检察工作始终走在全市前列,曾于2000年被评为全省民行检察先进单位,他本人也两次成为省民行检察办案能手。
他与另一干警合作主办的开封市电瓶车厂三千余万元资产流失系列公益诉讼案,事实复杂,程序复杂,诉讼主体复杂,还有人为造成的种种困难和阻力,因此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法学理论面宽量大,加之侵权一方系经诉讼取得财产,形式合法,因此矫正的难度非常大。他们在办理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业务专长,逐一破解了许多法律难题,成功应对了种种困难坎坷,使案件得以顺利、正常的进行。最终成功挽回了流失多年的巨额集体资产。该案2005年成为全市检察机关六大精品案件之一,受到省院领导的高度评价。
二、树大局意识 促社会和谐
受父辈影响和部队熏陶,王振殿养成了一种刚正不阿的性格。近年来,随着法制的日益完善,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不服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而提出的申诉越来越多。面对这种情况,王振殿以“安民心、促稳定”为指导思想,坚持法律监督原则,对经审查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坚决提请抗诉或发出再审建议。工作实践中,他既大胆监督又严谨细致,既严格执法又注重社会效果;他敢于冲破阻力,克服困难,坚持做到公平正义,当事人和领导纷纷称道。当然,这些在王振殿看来,他只不过是在正常工作,是在尽一种责任,一种义务。
我市某建筑公司工人崔某,被公司派往施工工地,负责在收款收料等单据上签字。后因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状告建筑公司,要求赔偿九万多元维修费用。法院以崔某签字收款收料、是实际承建人为理由,两审判决崔某个人承担赔偿责任。九万多元的赔偿数额,对于一个普通建筑工人家庭来说,不是个小数,难以承受。但判决已生效,法院要执行!崔某的老伴一时想不开,竞服毒自杀了!崔某既伤心又气愤又着急,杨言“要到北京把官司打到底,不然我也不想活了”。后经人指点,来检察院申诉。王振殿接此案后,并没有立即着手办案,而是首先和崔某拉家常,谈人生,以慰藉人心,灭火降温,直到崔某表示“按照法律走”。而后,王振殿与干警走街穿巷,出入工地,调查取证,弄清了案件事实。经集体研究,认为原两审判决确有错误,决定提请抗诉。而此时,说情的人也接踵而来,有的甚至是有关领导。类似的情况,王振殿并非三五次遇到,也并非没有一点畏难情绪,但正如他所说:“咱要是不为民做主,就不是人民检察院了。”他坚持正常办案。此案从崔某提出申诉到法院再审结案,经三级检察院和三级法院审理,历时三年,通过有效的法律监督,最终洗清了崔某的不白之冤,依法维护了一名普通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
残疾老人裴某是个贫困户,他在打工其间,被法院错判承担还款责任,执行中又被强行扣划了他每月的退休金,家庭生活无着。王振殿在办理此案时,首先与法院协调暂停执行,让裴全家能以正常生活,而后抓紧审查快速结案。此案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成功后,裴庆平租了一辆机动三轮车,与老伴一起,顶着刺骨寒风,老两口站在车上,抬着一面锦旗,从几十里外的开封县西姜寨乡,途径鼓楼广场,一路喊着:感谢检察院!感谢大包公!当这对老夫妇来到鼓楼区检察院的时候,两位老人的手已经冻得拿不住锦旗了,两头白发上结满了冰茬儿,嗓子也喊哑了。看到这些,王振殿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满含热泪的说:“老人家!不敢当啊!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不这样做,我上对不起法律,下对不起百姓啊!”
三、笑对癌魔 心系科里事
由于长期工作劳累,他的“合格飞行员”的身体逐渐衰弱,各种病症接踵而来。腰肌劳损、腰椎键盘突出、颈椎病、结肠溃疡等等。2008年2月13日即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正当他和新任民行科长谈论新的一年的民行工作时,突发急性心肌梗死,同事们立即把他送到了医院。在医院,他被奇迹般的抢救了过来,但是身体非常虚弱,需要长期修养。住院期间,他所主办的一起案件因为要参加省院精品案件评选,急需整理材料,而其他同志又插不上手。他知道后坐卧不安,不顾医生的再三警告,让家人把他搀扶到办公室,又把有关材料拿到医院,在病床上边输液边整材料,终于将材料按时上报省院。出院后,他边吃药边坚持锻炼身体,不到一个月,他又重新走向了他热爱的工作岗位。
9月份,鼓楼区检察院搬入新址。当同志们都沉浸在舒适的环境中的时候。这时的王振殿,考虑的不仅是他个人和本科的工作,而是全院。全新的环境下,应如何开展全新的工作?他全面客观分析了全院的情况,从干警思想、人员配置、业务素质、自侦案源、综合科室、措施落实、信息报道等方面,向院领导提出了一套热情洋溢的工作建议,引起了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全院发起了以“全新环境下应如何开展全新的工作”为题的大讨论,对促进全院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人们常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但是,上天又给王振殿同志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2008年11月20日,鼓楼区检察院组织体检时,他又被查出“左肺病变,阴影增大,胸有积水”。拿到体检结果后,他并没有马上告诉自己的家人,而是悄悄地将体检单揣进了自己的衣兜,骑着车又回单位上班去了,事后他却说:“那几天有个案件正处于调查的关键阶段,我想停几天在去医院。”这一停,就是十几天,直到2008年12月8日,才住院检查。12月17日,我市几大医院的一致化验结果是:中晚期肺癌!
面对癌魔,在全院干警和亲友的热情关怀、鼓励下,他凭着坚强的毅力,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治疗,并利用化疗间隙,学会了太极拳,面对癌魔,他没有更多的考虑自己的治疗,而是唠叨“民行科建科以来的资料还没有整理完,法律文书还没有全部输入电脑”。在病床上,当案件当事人向他咨询有关法律,他又打起精神像没事人儿似的讲起了法律法规。化疗的毒副作用让人痛苦不堪,家人看到他被病魔折磨的样子,都伤心地流下了眼泪,他却安慰家人说,只当是锻炼意志的机会。院里同事们用手机短信鼓励他,他回复道:“老天恶赐我两大绝症,我也不得不面对,但是我会努力抗争的!谢谢大家!”
几十年来,王振殿坚守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在单位,他以身作则,团结同事,工作不分你我;在家里,他娇妻爱女,孝敬父母,一辈子舍不得吃喝。他以诚待人,遇事替别人想得多,总是“怕人家吃亏受累”。
近日,鼓楼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日博365体育分别作出在全区、全区政法系统内、全市检察系统内向王振殿同志学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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