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领导小组会议
4月27日,开封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召开。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60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成员单位及争创活动先进单位代表进行经验发言。市检察院检察长、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杨中立通报了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市人大副主任、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曹法英宣读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市政协副主席、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申亚平宣读争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单位”情况通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志军作重要讲话。
卢志军书记在讲话中强调:一要把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形势。在当前形势下,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预防职务犯罪是深化标本兼治、巩固“不敢腐”、促进“不能腐”、强化“不想腐”的重要手段,是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政治生态、完善监督机制的必然要求,是决胜全面小康、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二要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全市各级各单位必须强化大局意识,自觉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全市改革稳定大局来谋划,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与“四个开封”建设深度融合;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强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心,强化系统性预防工作;围绕全面依法治市基本方略,推进惩防一体化建设。三要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要整合资源、关口前移,把预防腐败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机结合、实现优势互补。通过抓住关键少数,落实“一把手”主体责任;通过建立以案倒查机制,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通过强化预防宣传教育扩大预防职务犯罪影响力,着力构建社会“大预防”格局。四要切实做好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工作。充分发挥预防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作用,强化单位预防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职能。
会议还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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