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检察机关联合公安及环保部门召开排查整治“小散乱污”
和“八小”企业专项行动推进会
为更好落实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环保部门制定的整治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保障开封市大气、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完成,近日,开封市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环保部门召开了排查整治“小散乱污”及“八小”企业专项行动推进会,各县区主管县区长及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环保部门相关人员100余人参加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新世主持会议。
会议通报了关于依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的进展情况,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截至5月9日,全市共排查“小散乱污”企业1195家,取缔655家,整改410家,完成率为89.12%。
开封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爱玲在讲话中强调:一是突出工作重点,紧盯问题严重领域。将污染严重的“小散乱污”和“八小”企业作为打击重点,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打准、打快、打狠。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要立足职能,完善信息交流、案件通报、联系会议等机制,形成打击合力。三是整合内部力量,加大个案督办。检察机关要统筹调配力量,形成上下联动、部门互动的一体化格局,全力服务专项行动。四是细化步骤措施,稳步推进工作。按照方案确定的排查、整治、提高三个阶段细化措施、分类整治、巩固成效。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效果。从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落实入手,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互相配合的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安。六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新闻发布会、“两微一端”新媒体等方式宣传专项行动的重要部署、阶段成效、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扩大影响,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开封市环保局局长霍传富就推进专项行动工作提出意见:一是高度重视、抓紧推进。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再次开展拉网式排查,层层分解责任,确保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二是严密组织、限时取缔。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保持密切协作,多部门多梯次联合作战,扩大行动效果。三是明确标准、防止反弹。严格按照取缔标准执行任务,防止被取缔企业再次复工,加强执纪问责。四是充分发挥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向政府提供有效建议,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理一批污染环境犯罪典型案件,形成强大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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