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省检察机关第四届侦查监督精品案件评选结果揭晓。尉氏县检察院监督立案的赵大闯等15人污染环境、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案荣获第二名。
2014年2月,赵大闯、刘刚卫等6人在尉氏县邢庄乡芦馆村开办化工厂,利用硫酸二甲酯生产甲硫醇钠产品,生产过程中,上述人员在化工厂院内挖出1500立方米的渗坑用来排放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
2014年4月,尉氏县检察院接举报,邢庄乡芦馆村有化工厂违法排污,污染环境,而公安机关以没有污染鉴定为由不予立案。尉氏县检察院及时联系环保部门,经检测发现该地区水质COD氨氮含量均严重超标,环境污染严重,遂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在办案过程中,又发现刘刚卫与郝书杰等6人的污染环境犯罪事实及徐勤江、许增超等4人涉嫌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罪的案件线索,尉氏县检察院通过加大监督力度,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一举打掉了一条非法生产、销售危险化工产品的利益链,实现了标本兼治,有效发挥了法律监督职能。
该案从一起普通污染环境线索入手,深挖犯罪,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污染环境案、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案3案15人,移送查处渎职犯罪1案1人,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起到了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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